
现为甘肃省律师协会一带一路专门委员会副秘书长、甘肃省律师协会青委会委员。
王忠年律师从2013开始持续执业至今,秉持专业、敬业、勤勉的执业理念,先后办理了刘某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、孔某非法拘禁案、赖某涉嫌容留卖淫案、师某涉嫌贪污案、张某非法买卖爆炸物案、罗某玩忽职守案、刘某单位行贿案等多起刑事案件,在刑事辩护领域积累了一定经验。
王忠年律师还努力向建筑施工领域法律服务发展,为甘肃省建设投资(控股)集团总公司承建的“宕昌县自来水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”、甘肃建投土木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“庄浪县棚户区改造项目”、“靖远古城项目”和“平川菊粉项目”等施工项目产生的纠纷解决提供全程诉讼及非诉法律服务。现还为兰州昶发建材有限公司、兰州鑫汇建材有限公司提供常年的诉讼及非诉法律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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